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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磅 | 全国数千家医院要撤销、合并、

    信息发布者:lixueling
    2017-08-16 20:20:47   转载

    仅余最后16个月,全国数千家国企医院彻底大剥离!

    倒计时!千家医院大剥离

    8月12日,成飞医院(原成都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医院)院长刘作林在其实名认证的新浪微博账户上公开了一份由国资委、中央编办、教育部、财政部、人社部和国家卫计委等六部委联合制定的文件:《关于国有企业办教育医疗机构深化改革的指导意见》(国资发改革【2017】34号)(下称《指导意见》)。



    根据这份《指导意见》,全国国企医院将面临包括资源整合、移交、关闭、改制等方法,最终时间点是2018年12月。

    “对国有企业办教育机构、医疗机构分类处理,分类施策,深化改革,2018年年底前基本完成企业办教育机构、医疗机构集中管理、改制或移交工作。”《指导意见》明确。

    换言之,距离千家医院的彻底剥离,仅余最后16个月。

    记者注意到,在“关于医疗机构深化改革”部分,《指导意见》提出了四种“出路”:

    1.鼓励移交地方管理。鼓励国有企业将与地方政府协商一致且地方同意接收的企业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移交地方管理。地方不同意接收的企业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等医疗机构,企业可自行选择关闭撤销或其他改革方式妥善解决。

    2.有序实施关闭撤销。对运营困难、缺乏竞争优势的医疗机构,予以关闭撤销,妥善做好职工分流安置工作。

    3.积极开展资源整合。支持以健康产业为主业的国有企业或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通过资产转让、无偿划转、托管等方式,对国有企业办医疗机构进行资源整合,实现专业化运营和集中管理,创新升级医疗卫生服务,发展健康养老、健康旅游等产业。

    不以健康产业为主业的国有企业,除承担职业病防治等特殊功能的、特殊领域医疗保障的医疗机构,以及面向企业职工服务的门诊部、卫生所、医务室外,原则上不再直接管理医疗机构。

    积极推动国有企业举办和参与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参与公立医院改革,落实国有企业办医责任,在进一步明确功能定位的基础上,参照执行当地政府办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相关政策,破除以药补医,理顺医疗服务价格,参与药品耗材集中招标采购,推动建立运行新机制。在医保、服务监管等方面加强与地方管理的衔接。

    4.规范推进重组改制。积极引入专业化、有实力的社会资本,按市场化原则,有序规范参与国有企业办医疗机构重组改制,优先改制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要认真做好清产核资、资产评估,规范交易行为,公开择优确定投资人,通过市场形成合理交易价格,达成交易意向后应及时公示交易对象、交易价格等信息,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重组改制要充分听取拟重组改制医疗机构职工意见,职工安置方案应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企业办医疗机构重组改制后,不以健康产业为主的国有企业原则上不再参与举办,确需参与举办的不再承担主要举办责任。

    加速度!国企医院改革进行时

    事实上,近年来国企医院改革一直在加速推进中。

    早在2002年,原国家经贸委等六部委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的意见》后,国有企业医院曾经进行了一轮大规模、集中式的改制与剥离,到新医改方案出台之前的2008年,国有企业所办医院已经数量减半。

    2016年9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印发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对国企办医疗实行分类处理,采取移交、撤并、改制或专业化管理、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进行剥离,2018年年底前完成企业办医疗等的移交改制或集中管理工作。

    对越来越走热的国企医院改革,业内专家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指出,国企医院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造,可以在增加资本投入的同时,引入优质医疗资源和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但他提示,社会资本的进入也增加了资本回报压力,如何在盈利压力下维持改制后医院的公益性,使医院能在兼顾营利的同时不被资本绑架,是国企医院转制中需要解决的问题。

    《关于国有企业办教育医疗机构深化改革的指导意见》(刘作林转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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